近日,图木舒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,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通过听取汇报、实地查看、座谈交流等方式,对师市司法局、城市管理局等6个重点部门进行全覆盖监督。
检查结果显示,自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。各部门通过专题培训、案例解读普及法规内容,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持续增强;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有效落实,执法程序更趋规范、公开透明度明显提高;执法投诉举报和监督考核机制逐步健全,多头执法、重复检查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
同时,检查也发现执法工作存在一些短板。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,柔性执法运用不够充分;跨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机制不完善,“综合查一次”改革落实不到位;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,数据共享不充分;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仍需加强。
针对发现的问题,要求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理论武装,将《条例》学习纳入常态化培训,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;严格落实“三项制度”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推行“综合查一次”改革,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;构建“行政+司法+社会”多元监督体系,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,杜绝重复执法;建立问题清单、明确整改时限,形成监督闭环,确保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实践,此次检查以监督促整改、以整改促提升,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、提升执法公信力,为法治师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。